2026年6月10日,北京体育大学管理学院联合科研处成功举办本年度第4期“体育法谈”学术对谈活动。本次对谈特邀原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原司长、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原会长刘岩先生担任主讲嘉宾,围绕我国承办北京奥运会、冬奥会等大型赛事的法律实务工作展开深入对话。对谈由管理学院韩勇教授主持,易剑东教授、李圣鑫教授及部分青年教师、访问学者和在读硕博士研究生参加了本次对谈。

作为我国奥林匹克法律事务最早的深度参与者,刘岩老师回顾了从北京申办奥运会、冬奥会到成功举办奥运会和冬奥会的漫长历程中的法律实践。他指出,借由申办和举办夏季和冬季奥运会,我国奥林匹克法律工作经历了从基础薄弱到逐步体系化的重要跨越,在制度建设、人才队伍、规则适应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
对谈中,刘老师分享了大型赛事法律工作的若干核心理念。他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管理、国际规则与国内法律的协调,是赛事法律事务中的关键环节。通过建立科学的合同体系、完善的法律保障机制和高效的工作模式,我国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型赛事法律业务体系及风险防范体系。
在国际规则适用方面,刘老师指出,承办国际赛事需要尊重国际体育组织的规则框架,同时必须坚持国家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两者之间的平衡与协调,是赛事法律工作的重要课题。依据北京奥组委工作规则,奥组委切实维护了国家政策、法规的严肃性,在国家政策、法规与国际体育规则、惯例出现冲突时,按照国家政策、法规优先的基本原则处理。
刘老师还对我国大型赛事法律实务的未来发展提出展望。他认为,奥运法律经验并未随赛事结束而束之高阁,而是持续推动着我国体育法治建设与赛事承办能力的提升。他呼吁,体育法学人应将相关实践经验纳入教学内容,为体育人才培养提供更具体育特殊性的知识支撑。
此次对谈为学界与实务界搭建了良好的交流平台,也为大型体育赛事举办提供了有益的法律思考。